那度村永楷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与要求,现对南宁市青秀区永楷养猪场那度村永楷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那度村永楷养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永楷养猪场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那度村
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11983m2,主要建设2栋标准化三层养殖楼,并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及供水供电等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存栏育肥猪6600头,年出栏商品猪132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永楷养猪场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那度村联系人:黄永楷联系电话:******152邮箱:******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417-422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262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项目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现状。查清项目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敏感点的情况。②对工程进行污染源强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提出环保措施。③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现场张贴、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④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①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②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③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附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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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永楷养猪场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