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建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委员会(项目审批、************医院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医院院内
(2)******医院院内新建医技综合楼、外科住院楼1栋,分子筛制氧机房1栋,医疗废弃物暂存间1栋,锅炉房1栋,一体化污水处理1座,用地面积154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建部分.
合同估算价:210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服务期:560.0天
******医院院内新建医技综合楼、外科住院楼1栋,分子筛制氧机房1栋,医疗废弃物暂存间1栋,锅炉房1栋,一体化污水处理1座,用地面积154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其中医技综合楼、外科住院楼,地下一层,医技综合楼地上5层,外科住院楼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3355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743平方米),医技综合楼建筑高度23.9米,外科住院楼32.6米,框架结构。制氧机房1栋,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159平方米,建筑高度585米,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分子筛制氧机房等;医疗废弃物暂存间1栋,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97平万米,建筑高度6.75米,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等;锅炉房1栋,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127平方米,建筑高度6.75米,框架结构,主要建设锅炉间、水处理间、值班室等;一体化污水处理1座,地上1层,总建筑面积59平方米,建筑高度4.35米,框架结构,主要建设污泥脱水间、在线检测间、加药间、风机房等。同时购置相关设备,实施信息化工程,完善附属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等相关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专业资质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工程设计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5年11月15日 0:00 时至 2025年11月19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5日 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管理局.开标室六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 、接收异议
******医院
接收异议联系人:殷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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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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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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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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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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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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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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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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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付静芸、葛景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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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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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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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