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三峡库区支流锅厂河水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EPC)(ESBD-202509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509QT-******1 | |||||||||||||||||||||||||||
1.招标条件 | |||||||||||||||||||||||||||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沿渡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建设范围为锅厂河1.8km河道两岸。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态护坡工程、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水质自动站建设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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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或评审)、设计调整、施工现场指导和竣工验收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2)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3)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4)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凡工程中涉及到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3 合同估算价:******.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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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1)设计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标准计算后的64%设为控制价。(2)工程费用:以项目工程建安费的98%作为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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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2)施工资质: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 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②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③ 设计团队(专业人员):至少配备2名环境工程相关专业设计人员。④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⑤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⑥ 施工专业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须持有有效岗位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①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④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⑤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的划分标准,应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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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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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2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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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6.2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4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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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bd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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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4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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